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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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活力中国】除夕年夜饭预订火热 外卖、预制菜也迎来销售高峰******
中新网1月18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万物迎春送惨腊,一年结局在今宵。”除夕的“脚步”越来越近,年夜饭预订火热起来。
据中新财经记者了解,北京一些知名餐馆除夕年夜饭销售紧俏,部分“老字号”的除夕年夜饭包间所剩无几,有的已完全售罄。年夜饭外送服务、年夜饭预制菜品也都迎来了销售高峰。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李雪峰 摄知名餐馆年夜饭预订火热
“现在除夕年夜饭的包间已经订完了,除夕中午饭也没有包间了。”17日,峨嵋酒家总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夕晚上大厅还有散桌,需要早点过来。”
据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峨嵋酒家总店针对年夜饭推出了多种套餐,价格从699元至1888元不等。
不只是峨嵋酒家,“老字号”鸿宾楼某门店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今年除夕年夜饭预订特别火爆。“除夕当天的包间很早就订完了,目前一楼大厅还可以预订年夜饭套餐,但要提前过来交定金。大年初一的包间也订满了。”
除夕还未至,“老字号”曲园酒楼的员工们已经开始忙碌起来。“最近几天很忙,中午、晚上的包间爆满。”曲园酒楼工作人员称,“今年除夕年夜饭分为两轮,现在也都只剩一个小半包,除夕中午的包间已经没有了。”
除了传统“老字号”餐厅,北京知名“网红”餐厅胡大饭馆,今年首度开启年夜饭预订。“通过近期的年夜饭预订等数据,我们发现线下消费在加速恢复。今年春节预计是一个行业消费复苏的拐点。”胡大饭馆运营负责人张胜滔介绍。
某生活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月16日,“年夜饭”主题堂食套餐线上订单量周环比增长118%,8-10人的团圆家宴需求最旺。
线上年夜饭的接受度越来越高
在餐厅吃年夜饭难订到合适包间,不少人就将目光转向能将餐厅招牌菜送到家的年夜饭外送服务。
图为外卖年夜饭 李锐供图某外卖平台数据显示,1月4日至1月8日,“年夜饭外卖”关键词搜索量同比增长4倍,“年夜饭预订”关键词搜索量同比增长2倍,提供年夜饭菜品的商家数量相较去年同期增长20倍。
近日,中新财经记者在外卖平台搜索“年夜饭”,发现很多餐馆都推出了年夜饭外卖套餐,价格集中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之间,亦有不少餐馆提供“年菜”单点服务。
面对餐馆纷纷上线年夜饭外卖,不少消费者关心,年夜饭外卖与在餐馆品尝到的菜品口味、品质是否一致。
上线年夜饭外卖的峨眉酒家总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里年夜饭外卖的菜品和现餐的品质、价格一样,可以直接在线上购买年夜饭套餐。”
“线上消费者点外卖,会越来越注重品质,尤其是像年夜饭这种家庭聚餐,只要品质到位,价格能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那么大家对线上年夜饭的接受度也会越来越高。”中国大酒店中餐营运经理宁玉光称。
宁玉光说,随着餐饮逐渐复苏,大家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预计今年春节线上线下年夜饭会迎来一个销量高峰。
预制年夜饭也迎来销售高峰
“去年春节在北京过年,自己做年夜饭的话,准备起来麻烦,味道也没法保证,就提前买了半成品,味道还不错,今年考虑再买一些带到老家去。”目前在北京工作的小玉向记者表示。
资料图:顾客正在选购“年夜饭”预制菜。 张浪 摄如今预制菜日益普及,无论是线上平台,还是线下餐馆、超市,都能买到种类丰富的预制菜。临近春节,线上线下各渠道也抓住机会,推出了各种年夜饭预制菜品。经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初步统计,今年年夜饭预制菜供应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近20%。
人们购买热情下,预制菜也迎来销售高峰。据商务大数据对重点电商平台监测,“2022全国网上年货节”启动后的10天内,半成品菜肴受追捧,预制菜销售额同比增长45.9%。
某生鲜电商平台数据显示,年夜饭相关菜品销量同比增长500%。该平台联名各地知名餐厅推出的“年夜饭套餐送到家”系列,一周内已被抢订8000桌年夜饭。
记者17日在某电商平台注意到,部分商家推出的预制年菜、年夜饭套餐销售火爆,有“老字号”售卖的预制年菜还出现缺货现象。
资料图:北京某大润发旗下超市年菜销售专区。 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今年,大润发、盒马等商超也均推出预制年菜。在北京某大润发旗下超市,笋干牛腩、川味夹沙肉、红烧牛筋等多款预制年菜正在售卖,专区一角还竖立着“年菜火热预订中”的牌子。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年菜售卖得还可以,如果想要团购,可以打电话预订。”
今年,你的年夜饭准备怎么吃,在家做还是去餐馆?(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