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金凤凰报》:走进二十大新闻中心 感受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成就******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缅甸《金凤凰报》报道,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正式启用,新闻中心主功能区设在北京梅地亚中心和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10月14日,缅甸《金凤凰报》特约记者探访了位于新世纪日航饭店的二十大新闻中心。
10月15日,外国记者在二十大新闻中心记者工作区忙碌。 缅甸《金凤凰报》特约记者 李冰 摄走进新世纪日航饭店一楼大堂,可以看到“热烈欢迎中外记者朋友采访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醒目标语,旁边悬挂着中国结。记者们纷纷举起摄影机、手机在这里录制报道内容。
在融媒体体验区,屏幕滚动播放着《我们的新时代》《践行嘱托这十年》等反映中国十年变革的纪录片、视频作品。多模态新闻信息采集“机器狗”、XR沉浸式演播室、冬奥会动作智能分析系统“AI时间切片”等新科技展示,呈现十年来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成就,吸引中外记者驻足体验。
“喜迎二十大 讴歌新时代”打卡机是最有人气的地方之一,中外记者排队在此拍摄照片,打印定制纪念卡,留下美好瞬间。
新世纪日航饭店设立的记者工作区,设置了200个工位,配备网络端口和部分公用电脑,实现5G无线网络覆盖,不少记者正在忙碌地进行报道工作。在记者工作区外一角,整齐地摆放着介绍“一带一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的多语种书籍资料,供记者前来取阅。
在三层的世纪厅,工作人员正在测试网络信号。10月15日下午,这里将成为中共二十大新闻发布会的分会场,中外媒体记者将在此通过视频“连线”参会。这将是中共二十大召开的首场发布会,备受中外记者瞩目。
10月15日,外国记者在二十大新闻中心(新世纪日航饭店一楼大堂),录制报道内容。 缅甸《金凤凰报》特约记者 李冰 摄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受到世界瞩目,共有约2500名境内外记者报名参加大会采访报道工作,其中港澳台记者约150名,外国记者约750名。
值得注意的是,新世纪日航饭店一层还设有外币兑换机,泰铢、菲律宾比索,在这里都可以兑换人民币。
让中外记者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中国正以交流、互动的形式,向世界讲述真实的中国故事。(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