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17.77亿终端用户开启万物互联新阶段******
17.77亿户——这是截至2022年10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蜂窝物联网终端用户数量,比上年末净增3.79亿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计,到2030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将达到百亿级规模。快速增长的数据背后,是移动物联网相关创新应用的不断涌现。工业互联、智慧农业、远程抄表、智能家居、共享设备……移动物联网与千行百业加速创新融合规模发展,深刻改变着生产和生活方式,赋能行业新应用、激活经济新动能。
在福建泉州金鸡水厂,员工沈培坤一天的工作是从早上查看手机开始的。“你看,手机应用显示,现在的出厂水浊度达到了优质级别。”沈培坤一边展示实时数据,一边对记者说,如果设备损坏或者水质异常,通过中控大屏或手机应用就能看到,异常的高温、震动情况还有及时预警。
“过去每天不停在设备机房间奔走,一身水一身泥。”沈培坤告诉记者,现在水厂关键设备实现在“云”运转和互通互联,智能传感器结合AI算法,可以进行自动采集数据、远程抄表、远程控阀等多种功能,高效识别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智能化改造前,水厂需要约60名一线工人,现在仅靠两个人在中控室就可实现对全厂众多工艺的管理控制,全厂也只需要4个班组共8个人的一线操作员。”
保持高效稳定运行只是第一步。水厂调度中心主任谢晓华介绍,从终端设备采集回来的数据,依靠百度智能云提供的AI用水量预测模型,可以进一步实现节能降耗和用水体验提升。“以水压为例,过去自来水公司只能通过收集客户投诉意见来判断水压设置是否合理,现在可以用数据模型指导工作人员主动调整压力。”
不止智慧水务,移动物联网的创新应用遍布各个领域。在重庆市大足区黑山羊国家级保种场,每只黑山羊耳朵都戴着一个“电子身份证”——5G智能电子耳标。通过这个“电子身份证”,数据接入“5G黑山羊智慧养殖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准确掌握分析羊群养殖存栏量、育种繁殖指标、羊群生长状况。在济南,通过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实时查看管理全市近50万块物联网燃气表,远程抄表、在线充值等让燃气管理使用更便捷。
“移动物联网与千行百业加速创新融合,使数据产生价值,赋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介绍,目前窄带物联网已形成水表、气表、烟感、追踪类4个千万级应用,白色家电、路灯、停车、农业等7个百万级应用,电视机机顶盒、垃圾桶、冷链、模具管理等多领域新兴应用。5G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流、采矿等领域加快物联网应用场景探索和落地,已覆盖国民经济40个大类。
2022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迎来全面发展重要节点。工信部数据显示,代表“物”连接的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于2022年8月末首次超出代表“人”连接的移动电话用户数之后,“物超人”这一趋势持续延续。截至10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发展蜂窝物联网终端用户已达17.77亿户,已超移动电话用户数9482万户。
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认为,过去,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主要依靠人口红利;如今,物联网应用打开了另一个维度,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家居等应用将实现爆发式增长,网络技术发展开启新的里程碑。
“移动物联网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多环节的同时,国内企业技术及产品研发能力持续增强,生态体系不断完善。”余晓晖说,我国移动物联网在连接规模和“物超人”比例上远远高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自2015年以来,我国一直是全球移动物联网技术创新的主要贡献者。生态建设方面,我国移动物联网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芯片、模组、终端出货量等方面全球领先。
余晓晖表示,随着移动物联网的发展基础和产业体系持续优化完善,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将进一步扩大。
一方面,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移动物联网络,实现高中低速协同组网的良好局面,并加快2G/3G物联网业务向4G/5G迁移。另一方面,持续提升移动物联网网络与芯片、模组、平台及行业应用等全产业水平,促进移动物联网应用产业生态全面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计,到2030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将达到百亿级规模。
“我国移动物联网将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发展方向迈进,从过去的服务人和信息消费,进一步发展到现在的服务千行百业,让‘万物互联’的愿景真正成为现实。”余晓晖说,未来,移动物联网将极大扩展连接的范围与深度,并与感知、边缘计算等技术相结合,推动实现人、机、物的数字化智能化,引领信息通信产业变革的新浪潮,助力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记者郭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