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一些外资企业在全球推进多元化布局,从您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外商对华投资的步伐发生变化了吗?
戴璞:自今年年初以来,疫情给中国本土及外资企业保持正常运营带来了一定挑战。同时,在全球供应链承压、美国技术禁令及限制不断加码的背景下,企业未来发展压力不断增加。自2018年起,许多公司已经或正在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包括在亚洲多个国家进行区域化布局以保持或提高竞争力,并尽可能增加对一些部件和系统的多元化采购,这种业务模式的转型方式并不局限于中国。然而,中国的供应基础在许多领域仍然是无可匹敌的,中国市场的需求在价值与数量方面仍保持着高度吸引力。
虽然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与全球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如欧洲能源危机的影响已蔓延至全球经济,但与世界上许多其他市场相比,中国经济仍有巨大市场潜力,长期经济基本盘稳固且具备韧性。中共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在目前的紧张动荡的全球局势中,尤为值得注意和受欢迎。
此外,中共二十大报告为未来五年中国经济发展定下基调,强调更高质量的增长,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这也意味着外商投资领域的转变,鼓励资金着重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未来发展的目标。我们已经可以在今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FDI)数据中看到这样的趋势。今年前8个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8927.4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6.4%。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3.6%,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长43.1%,高技术服务业增长31%。
因此,我们认为,在中期内大多数在华外资企业难以承受由退出、缩减甚至冻结对中国市场投资所带来的巨大机会成本。同时,企业需要通过区域化、供应链多样化等有效措施,以妥善解决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未来运营风险的忧虑。
中新财经:您之前提到,对于大多数跨国企业来说,中国仍然是有吸引力的市场。就您观察到的情况看,目前跨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哪些机遇比较感兴趣?
戴璞:未来,有越来越多的机会将围绕着中国经济“现代化”和“降碳”两大主题展开。中国愈发重视工业现代化的发展,中共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在过去几年中,跨国公司是推动中国工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贡献者之一,特别是在工业自动化、机器人、数字化等细分领域,跨国公司在全球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未来这些公司将继续服务于中国市场,进一步推动中国工业供应链体系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在2021年就已看到中国在自动化领域的投资迅速增加,跨国公司在该领域的经济活动显著增加。这对跨国公司来说仍然是一个战略性机遇,中国政府也通过外商投资目录,鼓励在这些领域的投资。
中国向世界做出的“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是中国保持全球竞争力的关键,它将进一步加快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同时,中国也需要在短时间内实现生产模式的转型,这也将带来创新的加速,而且与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相比,中国市场的巨大规模与需求将更有利于推动边际成本的下降,促进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因此,在低碳发展领域将出现更多的国际合作、投资和共同发展的机会。
中新财经:罗兰贝格对于中国市场和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怎么看?
戴璞: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发展中并形成独特优势。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布局具有广度与深度。2021年至2022年初,中国经济在疫情中快速恢复,中国市场成为许多跨国公司额外的增长引擎,众多外资企业实现销售额与利润双双提升。而2022年,全球宏观环境变得更加复杂,特别是对跨国公司来说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大幅上升。
虽然短期内中国经济面临多方面挑战,但我们仍然相信,与世界上许多其他市场相比,中国经济基本盘拥有更强的韧性与独特性。自去年以来,中国一直在迅速建立以工业现代化和低碳发展为动力,重视创新的新经济引擎,并逐步取代过去主要由低劳动力成本、宽松的环境监管和高资本生产率驱动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价值链表现出了与其他市场日益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商业模式的本土化。从供应链的角度看,脱钩并不那么明显,但中国的创新、设计、品牌、开发和生产等方面,越来越以中国市场为导向。
中新财经:近些年,中国推出了很多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您最感兴趣的是哪方面的政策?您认为这些政策给外商投资提供了哪些帮助?
戴璞:在2022年上半年,面对多种不利因素,中国推出了大量的政策措施来稳定经济增长。中国政府今年5月公布的稳经济33项措施,其中包括了多项积极吸引外资、加快重点外商投资项目交付的政策。
我注意到,中国在最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政策加码鼓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建立高端和新兴技术的研发中心。随着支持力度的加大,外资可以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共享全球资源,实现创新本土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在当前全球经济放缓的情况下,中国的高水平开放和合作支持政策,将不仅有利于中国,也将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投资可能性和增长潜力,促进世界经济复苏。
中新财经:目前,全球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多变化。例如,三季度以来,美元指数进一步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这是否会影响在华跨国企业的投资决策和长期规划?美元升值会对跨国资本的流动产生哪些影响?
戴璞:自去年年中以来,美元相对全球其他货币表现强势,特别是在今年夏天加速升值,这给全球市场带来了许多挑战。
2022年9月底,人民币兑美元出现大幅贬值,引发市场担忧。事实上,今年人民币的表现已经超过了其他一些主要货币,特别是欧元和日元。从IIF(国际金融协会)最近公布的数据来看,除了3月份美联储将联邦基金利率上调25个基点时,引发了一定的资金流动外,我们并没有看到中国出现大规模的资金外流。而在之后的几个月内,我们看到资本流入到中国市场。
从出口来看,人民币适度贬值有利于保持出口竞争力,虽然这将提高主要进口商品的价格,但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通胀压力仍在可控范围内。总体来说,我们认为中国的资本外流风险是可控的,这要归功于强劲的贸易顺差和庞大的外汇储备为资本外流和稳定汇率提供了缓冲。
此外,对于在中国的跨国企业来说,货币波动只是影响企业做出投资决策和长期规划的因素之一。对企业而言,做出战略性的长期投资决策需要全面考量和深入分析,进行风险评估。它将围绕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市场波动、经济技术制裁、最新监管动向、战略敏感性、供应链韧性、本地能力等多种维度,并在深入理解目前及未来潜在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风险缓解及管理计划。(完)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