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考古发现先秦遗址 ******
新华社广州1月19日电(记者 邓瑞璇)记者从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了解到,该院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中部合成村发现先秦时期文化遗存。
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配合旧村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合成村进行考古勘探,发现先秦时期文化遗存,在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后,于2022年8月至11月对遗址进行考古发掘。
此次考古发掘面积2000平方米,发现并清理遗迹408处,其中商时期堆积1处、灰坑103处、柱洞300个、墓葬3座、沟1条,出土重要文物标本172件。遗址包含商时期、西周时期、唐宋、明清四个阶段的文化堆积,其中尤以商时期的遗存最为丰富。
据介绍,商时期堆积分布范围约1000平方米,出土大量的陶器、石器,一些废弃物甚至还保留着当时堆放的形态。根据出土遗物特征及堆积状态判断,可能是聚落的生产生活场所。出土陶器的口沿看,可辨识的器型有大口尊、圜底罐等,石器有双肩石斧、石锛、石环、石砧、石锤等。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合成遗址丰富了珠江口西岸的先秦考古材料,为研究环珠江口地区夏商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年代序列,揭示先民的生产、生活的基本面貌,以及生态环境、动植物分布和物种构成等历史信息提供了重要的考古实物资料。(新华网)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