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寻茶“猫空”******
中新社记者 邢利宇 陈立宇
朋友说饭后去喝茶。想到都市中茶艺馆的样子,对此提议只是礼貌应和而不以为意。谁想几分钟后,车子已随蜿蜒的山道上行,四周青山不高却也是重峦迭嶂,满眼的绿树雨后更显得苍翠欲滴。车窗外,邀月、清风、圆正、龙芽……一个个茶馆的招牌一晃而过。去哪喝茶?此情此景令人不由得对品茗处生出期待。
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原来,这里就是“木栅猫空观光茶园”,常来喝茶买茶的人直称其为“猫空”。它位于台北市文山区指南里的山坡上,是宝岛台湾铁观音和包种茶的专业区,茶树栽植面积共约100公顷,年产6万公斤,共聚集有90多户观光茶园示范农户。虽然从市中心向南车行到这里只需三四十分钟,但已是别样的山间景致。
从停车的道边拾阶而下,走过一段弯弯曲曲的石板路,再经一段湿润的泥土小道,一个依山势而建的小庭院便出现在眼前。建在院中最高处木屋里,放着焙制茶的机器,依山势而下,是四座大小不一的茶亭,再往下有穿插在小路边的露天茶座。
“寒暄红尘由他去,舍间香茗与君来”,握不盈掬的白瓷茶碗上,两行纤巧的墨书道出了这座山间茶馆的名字——“寒舍”。年过四十却实实在在显得很年轻的老板张福钦介绍说,“猫空”原只是茶区东侧的一处小溪谷,由于地质松软,在河流长年冲击下,河床被卵石击出坑坑洼洞,闽南语称之音似为“猫空”,叫的人多了,竟成为整片观光茶园的代名词。
已经经营这个茶馆十几年了,张福钦仍不愿意说自己是茶商,只说自己是这里的茶农而已。因为家就在这里,祖辈都在这里种茶,制茶,直到上世纪80年代以后,城里人发现并掀起山间品茶之风后,他才在自己家里建起了茶馆。在周边正常营业的60多个茶馆的“创建史”上,“寒舍”排名第六。
“其实泡茶的利润高一些,节假日,往往有人携家带眷到这里泡茶喝。但买茶的一般都是回头客。”据张福钦介绍,“虽然卖茶利润低,但还是愿意,因为可以交朋友”。无论谁来买茶,张福钦都会热情地请他喝茶聊天,而不是急于卖货求利。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也许就是他所说茶农与茶商的重要区别。“可是,因为有竞争关系,村里人的关系淡了很多了。”张福钦无奈地讲。
“寒舍”经营的茶品有铁观音、比赛茶、翠玉茶、金萱茶、高山茶、乌龙茶、陈年老茶等十几种,其中大部分是自己种植而且由张老板以祖传手艺焙制而成。泡茶的水,则是这山里的甘泉。“金萱是改良品种,有一种奶香,但味易散,乌龙则本质传统,味不易散所以耐泡。”谈起茶品,张福钦确实是行家里手。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上班族喜欢在周末来山间小歇,有的全家野游,有的则带书来安静地品茗阅读。逢年过节,狭小的山道也会塞车。但山里的茶馆就是以这自然的幽静超越了都市茶馆矫作的清雅而蓬勃地生存着。
虽然在多次的农会茶品比赛中得奖,而且经营收益不错,座中放着一本“清净心经”的张福钦似乎并不在意名利。“我们在这里长大,是很爱这个地方的。人来的多了,环境遭到破坏,我们会觉得很可惜,可是个人也没什么办法。”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与张福钦想法相同,对于这里的青山绿水,我们这些偶尔闯来的过客也在为它长久的美丽而在心中暗暗祈愿。
(中新社台北2005年1月21日电)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