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2020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
中新网1月2日电 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2日公布2020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7月份长江淮河流域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台风“黑格比”、新疆伽师6.4级地震等灾害在列。
2020年,中国气候年景偏差,主汛期南方地区遭遇1998年以来最重汛情,自然灾害以洪涝、地质灾害、风雹、台风灾害为主,地震、干旱、低温冷冻、雪灾、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经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粮储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和政治工作部、红十字会总会、国铁集团等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会商核定,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38亿人次受灾,591人死亡失踪,10万间房屋倒塌,176万间房屋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9957.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701.5亿元。
与近5年均值相比,2020年全国因灾死亡失踪人数下降43%,其中因洪涝灾害死亡失踪279人、下降53%,均为历史新低。
2020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如下:
1、7月份长江淮河流域特大暴雨洪涝灾害
7月份,长江、淮河流域连续遭遇5轮强降雨袭击,长江流域平均降雨量(259.6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58.8%,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多,长江发生3次编号洪水;淮河流域平均降雨量(256.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33%。受强降雨影响,淮河流域江河来水偏多1.5-2倍、长江中下游流域偏多4-6成,引发严重洪涝灾害。灾害造成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浙江、江苏、山东、河南、重庆、四川、贵州11省(市)3417.3万人受灾,99人死亡,8人失踪,299.8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44.8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3.6万间房屋倒塌,42.2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3579.8千公顷,其中绝收89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22亿元。
2、8月中旬川渝及陕甘滇严重暴雨洪涝灾害
8月10-17日,西南地区东部、四川盆地至陕西、甘肃等地连续出现多轮强降雨过程。其中,四川盆地中西部和甘肃南部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2到4倍,陕西西南部及云南偏多五成。强降雨引发长江上游发生特大洪水,三峡水库出现建库以来最大入库流量75000立方米每秒,多地暴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灾害造成四川、重庆、陕西、甘肃、云南5省(市)53市(州)852.3万人受灾,58人死亡,13人失踪,107.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8.3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2.3万间房屋倒塌,35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331.1千公顷,其中绝收58.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09.3亿元。
3、6月上中旬江南华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
6月2-14日,江南、华南及贵州等地出现多轮强降雨天气,且降雨落区重叠。其中,6月5-10日,广西东北部、广东中东部等地降雨量达300~500毫米,广东惠州和汕尾局地600~979毫米。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广西西江干流及支流、广东北江中游及支流80余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其中广西柳江支流洛清江、广东北江支流潖江等5条河流发生超历史洪水,引发洪涝及次生地质灾害。灾害造成广东、广西、湖南、贵州、浙江、福建、江西、湖北8省(区)714.4万人受灾,54人死亡,9人失踪,47.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0.1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近6700间房屋倒塌,6.6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577.5千公顷,其中绝收62.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10.6亿元。
4、6月下旬西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
6月20-28日,重庆、四川、贵州至长江中下游地区遭遇两次降雨过程。其中,20-25日,上述地区累计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面积达33万平方公里,重庆南川、贵州黄平和惠水、湖南常宁日降雨量达到或突破当地6月历史极值;重庆、四川、贵州等多省共计58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16条河流发生超保洪水,3条中小河流发生超历史洪水,重庆綦江五岔站水位、流量为有资料以来第1位。26-28日,川渝至长江中下游出现新一轮强降雨过程,暴雨区域北移,四川盆地、重庆西南部、贵州北部、湖北东部和西南部、安徽北部、江苏中部等地大部地区相继出现大到暴雨,四川东部、湖北北部、安徽北部等地局地降雨量达250~300毫米。两轮降雨过程引发洪涝灾害,造成四川、贵州、重庆、湖南、安徽、江西、湖北7省(市)597.8万人受灾,36人死亡,3人失踪,24.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9.9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4100余间房屋倒塌,4.3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438.6千公顷,其中绝收4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3.7亿元。
5、2020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
2020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于8月4日凌晨3时30分前后以近巅峰强度在浙江省乐清市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m/s)。受其影响,3-5日,浙江温州、台州、金华等地部分地区累计降雨量250~350毫米,温州永嘉和乐清局地达400~552毫米。灾害造成浙江、上海2省(市)5市30个县(市、区)188万人受灾,5人死亡,32.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2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4300余间房屋倒塌,80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76.3千公顷,其中绝收6.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4.6亿元。
6、云南巧家5.0级地震
5月18日21时47分,云南昭通市巧家县(北纬27.18度,东经103.16度)发生5.0级地震,震源深度8公里。地震造成昭通市巧家、鲁甸2县4人死亡(巧家县小河镇2人因房屋倒塌致死、新店镇1人因滚石砸中致死,鲁甸县乐红乡1人因滚石砸中致死),28人受伤(巧家县26人,鲁甸县2人),1151间房屋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01亿元。
7、新疆伽师6.4级地震
1月19日21时27分,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北纬39.83度,东经77.21度)发生6.4级地震,震源深度16公里,此后震中附近又相继发生1次5.2级余震和数次4.0级以上余震。地震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4000余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部分道路、桥梁、水库等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6.2亿元。
8、东北台风“三连击”
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两周内第8号台风“巴威”、第9号台风“美莎克”和第10号台风“海神”先后北上影响东北地区,间隔时间短、影响区域高度重叠,造成东北地区半个月内平均降水量达170.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3倍,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台风带来的降雨造成嫩江、松花江、黑龙江等主要江河长时间超警,大风造成黑龙江、吉林等地玉米等农作物大面积倒伏,直接经济损失128亿元。
9、4月下旬华北西北低温冷冻灾害
4月19-25日,华北、西北出现持续大范围大风降温天气过程,局地伴有沙尘天气,其中河北西北部、北京中西部、内蒙古东南部和中部偏南地区等地8级以上阵风出现时长有24-45小时,内蒙古东南部超过48小时;山西大同市阳高县、云冈区部分地区最低气温降至-9℃。持续大风低温造成大面积坐果期果树冻伤、大棚损毁、蔬菜受冻。灾害造成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7省(区)432.3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530.1千公顷,其中绝收154.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2亿元。
10、云南春夏连旱
2020年入春后,云南持续高温少雨引发严重旱情,其中,普洱南部、西双版纳降水偏少6~8成;3月份全省平均气温达17℃,较常年同期偏高1.5℃,为历史同期第3高,造成部分城市供水紧张、农村人畜饮水困难。4月底,部分地区出现降雨,旱情得到一定程度缓解。5月1-14日,全省再次出现高温少雨天气,全省有96个站点共出现30℃以上高温791站次;累计平均降水量8.8毫米,较常年少75%,旱情再度发展。灾害造成玉溪、昭通、楚雄等16市(州)106个县(市、区)589万人受灾,197.6万人因旱需生活救助,其中156.6万人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农作物受灾面积871.7千公顷,其中绝收33.9千公顷;饮水困难大牲畜46.8万头(只);直接经济损失34.9亿元。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