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业民在南宁站引导旅客有序上车。 蒋雪林 摄
(新春走基层)老乘警最后一班岗:守护开往边城的列车安全
中新网南宁1月11日电(胡宏蒋雪林)K9303次是广西南宁开往边城靖西的公益性列车,覃业民是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乘警支队的民警,他已经守护这趟列车8年,1月10日即将退休的覃业民将迎来他从警以来的最后一班岗。
覃业民(中)在检查消防设施。 蒋雪林 摄
地处云贵高原东南的广西靖西市与越南接壤,因风景秀美有着山水“小桂林”的美誉。过去由于交通不便,让许多游客望而却步。2016年1月南宁至靖西的K9303次列车开通,列车正常编组仅有6节车厢,全程283公里,运行3小时50分,停靠4个站点,正常票价仅需43.5元,最低票价仅9元,是游客们前往靖西、德保及沿线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覃业民在列车上和一名小朋友交流。 蒋雪林 摄
“由于这趟车来往于广西南宁和边城靖西之间,经常有越南的旅客乘坐。我们服务外籍旅客,要细致,要让外籍旅客感到舒适安全。”覃业民说,要服务好外籍旅客,就要了解每位外籍乘客的目的地,到站要提醒外籍乘客下车。
覃业民在查看一名外籍旅客的护照。 蒋雪林 摄
自列车开通运营以来,覃业民便是这趟列车的乘警。虽然列车开通时间不长,但是覃业民却是个经验丰富的老乘警,在他38年的从警生涯中有着近30年的值乘经验,先后值乘过南宁开往北京、成都等城市的多趟重点列车。“可以说,我的青春是在列车上度过的”覃业民说。
在广西靖西站,驻站民警黄中驮(左)向覃业民献花。 蒋雪林摄
列车就是一个缩小版的社会,形形色色的旅客在车厢内演绎着人生百态。30年间,覃业民值乘过许多列车,其中K9303的条件却是最为特殊的。由于列车票价亲民且直通边境,旅客客流受旅游淡旺季、务工返乡、学生放假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而且旅客的人员成分相对复杂,对覃业民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只要上车精神时刻都是紧绷的”覃业民说。
覃业民手捧献花与列车合影留念。 蒋雪林 摄
值乘列车以来,覃业民办过许许多多的大小案件,有找回拿错行李的小事,也曾帮助旅客找回丢失的小孩,查获过数千克的毒品大案。
覃业民在办理退乘手续。 蒋雪林 摄
“这么些年,我最大的收获是工作被旅客肯定。”据覃业民回忆,前些年的一个春运,有一对夫妻带着孩子和很多行李坐车,当时人特别多,车厢里非常拥挤,夫妻两个人为了方便下车分别站在车厢的两头,双方都以为小孩在对方身边,直到下了火车两人碰面才发现小孩不见了。在车上的覃业民接到报警后立即在车厢内寻找,最后发现列车进站时小孩被锁在厕所里。当把孩子送到父母身边时,他们发自内心的感谢让覃业民至今记忆犹新。
支队领导向覃业民赠送象征着“一身警服、一生荣耀”的警礼服照片。 蒋雪林 摄
1月10日是中国人民警察节,也是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乘警支队乘警覃业民从警30多年的最后一班岗。覃业民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南来北往的列车上,守护成千上万旅客的旅途平安。当天下午5时,从靖西返回的列车安全停靠南宁车站,覃业民顺利完成值乘任务,也给自己的警察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覃业民帮旅客将行李放到行李架上。 蒋雪林 摄
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在车站为覃业民进行了简单的庆祝仪式,退乘后支队领导向他赠送了象征着“一身警服、一生荣耀”的警礼服照片,并为他多年默默坚守和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完)
“阳了”看病吃药医保咋报销?多地已明确→******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月4日电 (中新财经 邵婉云)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官方宣布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阳了”之后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多地明确了报销政策。
北京: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多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图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图自广东省医保局网站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云南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录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