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顽疾积重难返 中国足坛亟待荡涤沉疴******
诸多顽疾积重难返,除弊革新需用重典——
中国足坛亟待荡涤沉疴
兔年新春的节庆气氛尚未散去,中国足坛依然深陷寒冬——大年初四,已坚守十余年的武汉长江俱乐部宣布退出中国男子足球职业联赛,成为新赛季准备期第一支选择离开的球队。
近几个赛季以来,每逢联赛结束都有球队解散或者退出的消息传出,甚至还出现过中超冠军(江苏苏宁)夺冠后即解散的尴尬。究其原因,经营困难入不敷出只是表象,规划乱、理念杂、人才缺、管理差等困扰中国足坛尤其是职业联赛多年的沉疴顽疾难除才是根源。如果不能在上述关键环节彻底除弊革新,中国足球的未来依然艰难。
刚刚过去的一年,对于武汉足球而言可谓“冰火两重天”——作为“升班马”的武汉三镇一鸣惊人,一举拿下中超冠军;而在武汉乃至湖北足球危难时刻扛起大旗的武汉长江,却最终未能“挺住”,只能接受中超降级和退出职业联赛的双重苦涩。
武汉长江俱乐部在通告中并未明确退出原因,只是承认“俱乐部和球队管理运营方面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好”。但关注中超等国内职业足球联赛的人们不难想到,近年来经营环境持续恶化,俱乐部经营举步维艰,是他们最终选择告别的主因。武汉长江,成为昔日中国足坛“金元风暴”后遗症的又一个受害者。
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11年12月卓尔控股(长江俱乐部投资方)全面接手球队以来,累计投入已近40亿元人民币。但即便如此,武汉长江在昔日一掷万金的广州恒大、河北华夏幸福、江苏苏宁等所谓“豪门”面前也是“小儿科”。
受到“金元足球”的裹挟,绝大多数中超俱乐部、部分中甲甚至是中乙球队,在近10年来盲目进行军备竞赛,投入一路狂飙。例如2017赛季的中超“升班马”贵州恒丰,在首个中超赛季的投入就高达10亿元人民币。如脱缰野马一般的高额投入,最终成为压垮俱乐部的沉重枷锁。
据统计,算上武汉长江,中超联赛近4个赛季连续有4家俱乐部宣布解散退出。近4年来,中超、中甲和中乙三级职业联赛更有多达45家俱乐部宣布解散或退出。
更令人担忧的是,即便是中国足协从2018年开始推行球员限薪、俱乐部限投等措施,即便绝大多数球队近两年来的投入已逐步回归理性,但“金元足球”所带来的后遗症依然难以快速消除。武汉长江之后,不排除还有其他中超和中甲球队在新赛季揭幕前退出。
中国足球开启职业化改革已超过20年,但至今能够做到自负盈亏的俱乐部依然是凤毛麟角。缺乏科学规划和“造血”功能,一直让中超等国内职业足球联赛受到外界诟病。而一度让职业联赛深受其害的“假赌黑”顽疾沉渣泛起,更是成为中国足球在除弊革新过程中必须要直面和解决的问题。
从去年11月26日国足原主教练李铁接受监察调查至今,中国足坛的新一轮扫黑风暴正在持续推进。
据媒体报道,在李铁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先后有多名前中超或中甲俱乐部的教练及管理人员受到调查。而在1月19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发布消息,中国足协执委、原秘书长刘奕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监察调查,中国足协常务副秘书长兼国管部部长陈永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这表明涉及足协管理层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调查取得重大进展。
对此,中国足协迅速召开会议,强调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反思警醒,加强对足球从业人员管理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足球生态。
有业内人士表示,新一轮的足坛反腐扫黑工作,是中国足球除弊革新,再次出发的重要契机。“确实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只有真正打造具备科学规划和先进理念的青训体系,以及运转良好成熟的职业联赛,中国足球才有崛起的希望”。
新春伊始,沉寂多时的中国足坛,随着中国男足亚运队集训名单的出炉,以及几支国字号青年军的重新集结逐步开启了新征程。但到记者截稿时为止,新赛季中超联赛何时揭幕,中国男足帅位如何调整,中国足协换届工作何时展开等关键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尽快吹响“开场哨”,对于现阶段的中国足球而言至关重要。(李元浩)
(来源:工人日报 2023年02月01日 08版)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